书痴遇仙女,终被焚书毁家
郎玉柱痴迷读书,坚信“书中自有黄金屋、颜如玉”。他因

(月作人,指的是一种按月打工,按月拿钱的雇工)
沧州武家庄村东口,有个很小的寺庙。庙里没有和尚,当人们走路累了,或者遇到风雨的时候会到庙里避雨。
有个月作人李某,多次经过小庙的时候都会遇到一个老叟,相互招呼说话,言辞之间颇为融洽,减减成了熟人,有时候买酒一起喝,成了很好的酒友。
偶然李某问起他的名字籍贯,他有点羞愧的说,跟你交情深厚了,实在不敢欺骗你,我是这庙里的老狐。李某也不害怕,仍旧跟老狐来往绸缪。
有天晚上两人喝酒,老狐拿出一支鸟铳道,我魅惑了一个妇人,我弟弟却私下跟她来往,这是赤果果的盗嫂行为。我不能禁止他骚扰那个妇人,跟他打又打不过他,王八好当气难生,这口气实在忍不下去。
今夜我要潜伏在他回家的路上,跟他一决生死。听说您善于使用鸟铳,月色之下,相信您瞄准他很容易,如果您能帮我这个忙,那我就感激不尽了。
李某答应了,伏在狐狸指定的草丛里,暗自思想:狐媚的妇人,另外有自己的丈夫,怎么能算狐弟的嫂子呢?更何况兄弟如手足,妇人如衣服,为了衣服就要砍杀自己的兄弟,这个老狐还真是残忍呐。对自己的兄弟就如此狠毒,将来如果我有什么事情惹到他,恐怕不会有好结果啊。
于是,等两狐相斗的时候,李某点燃火铳,把两只狐狸都打死背回自己家了。
司马氏曰:这分明就是狐狸版的《英雄本色》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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